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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研究生工作站自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4     字体:[增加 减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学校将开展研究生工作站2020年度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1、已评估定级的各级研究生工作站(名单见附件1);

2、已与企业签订协议且运行一年以上,并有至少一届学生在该企业进行实习实践教学活动,尚未参加过自评估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二、评估组织

此次评估由基地所在学院和联合培养基地(工作站)按照《44118太阳成城集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校研字【2019】98号)共同负责开展自我评估。

三、评估要求

(一)精心组织,全面开展自查

各基地负责人及相关教师可利用暑期时间,前往基地展开调研,检查、指导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实习实践工作,共同开展联合培养基地的自我评估。

(二)按照标准,系统形成自评材料

首次参加评估的基地或希望评估晋级的基地,需完整填写《44118太阳成城集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评估报告》(附件2),并对照评估指标体系(附件3)及自评估打分表(附件4)打分,评估报告和自评估打分表由学院审核后上报研究生院,打分依据须作为附件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

其他的各级工作站只需按照自评估打分表中所列的部分项目提交上一轮评估以来的相关数据,填写《44118太阳成城集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评估报告》第三部分(自我评估)中的第四点(培养成果)和第四部分,其他部分内容如有必要也可填写。

四、进度安排

(一)学院自评及结果报送

9月18日前,各学院将评估相关材料审核后,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教学研究与资源建设科(105室),电子版发至学校OA系统教学研究与资源建设科。

(二)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

9月30日前,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对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特此通知。

附件:

1.已立项建设研究生工作站名单

2.44118太阳成城集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评估报告书

3.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评估指标体系

4.联合培养基地自评打分表

研究生院

2020年6月24日

2020工作站自评估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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