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全面促进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规范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管理,确保联合培养基地的质量和利用效率,全面提高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44118太阳成城集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评估细则》(附件1),学校将于近期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自我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对象包括所有在研究生院备案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名单见附件5)。
二、评估方式
本次评估为自我评估,由基地所在学院负责组织。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1、5月20日前,各基地撰写《44118太阳成城集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评估报告》(模板见附件2),并对照评估指标体系(附件3)及自评估打分表(附件4)打分,评估报告和打分表由学院审核后上报研究生院,打分依据作为附件一并报送(需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
2、5月31日前,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审阅评估报告和评分表,并作出评审结论,根据评审结论给予相应资助。
已签约但尚未在研究生院备案的联合培养基地也可以参与本次自评估;已备案但不参加本次评估的视为自动放弃联合培养基地资格。
附件:1、《44118太阳成城集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评估细则》
2、《44118太阳成城集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评估报告书》
3、《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评估指标体系》
3、《联合培养基地自评估打分表》
5、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名单
研究生院
2015年5月8日